什么是美国301调查?
301条款是美国贸易法1974年版第301条的俗称,是美国贸易保護政策的法律依据。根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十八编第301条规定,为了伸张美国的贸易法律,维护美国贸易利益,美国总统可以用行政手段和外交手段,授权贸易代表对国外威胁到美国贸易利益,破坏美国贸易法律,或者没有意识到需要改变贸易做法的国家进行调查,并在调查基础上决定是否采取报复,或者是否与他进行谈判并促成上述国家对贸易办法作出改变,以达成双边或诸边协议。如果美国总统觉得这种贸易报复不足以促使对方国家改变,还可以在301条款的授权下采取比上述所规定的贸易报复更为严厉的措施。
1984年,美国的301条款修订,设立了更具体的目标,以及对所受到的歧视的精确判定。美国国会修改了总统行使301条款的权力的范围,要求总统只能将报复措施限制在贸易歧视的领域。此外,政府还必须在6个月之后重新评估这种贸易报复的决定。这次对于301条款的修订是贸易法的补充。
301调查最早可追溯到1974年美国贸易法。根据该法第301条款,美国贸易代表可对“外国歧视性或者不公平贸易做法”发起调查,最终调查结果可授权美国政府采取提高关税、贸易制裁和进口禁令等单边报复性行为,“301调查”因此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