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有哪些事件?
1950年6月25日 朝鲜战争爆发。 金日成领导的北朝鲜先发制人,突然袭击了李承晚的南朝鲜,随后入侵了韩国首都汉城(今首尔)。 虽然南朝鲜军事力量更弱,但是拥有70%以上的海外派遣武装人员、3.9万余件各型火炮和枪械却具有很大的优势。
在汉城以北约30公里、位于三八线附近的洛东江畔,由梁虎山中将指挥的第6师团率先击败了北朝鲜第5师的进攻;在南面全副武装的美国人眼里,这简直是无法理解的奇迹——装备劣势的南朝鲜军队居然打败了装备的优势的北朝鲜部队。 第6师团的胜利为以后的“韩战”定了调子,美国人在以后的对北朝鲜的作战中复制了这种模式,结果越打越亏,最终赔上了70多万条生命才勉强完成了“统一韩国”的任务。 1968年4月26日晚至27日凌晨 大邱市里一家夜店里发生了一起杀人案。一个身穿军官服、头戴钢盔的人走进夜店买酒,他先递给店员一个小瓶子,说是酒精浓度高的威士忌,然后自己打开一瓶啤酒喝了起来。
期间他又到厕所里去了一趟,当店员把装有高浓度的威士忌饮料送到他面前时,此人掏出军用配刀将其刺死。 当时驻韩美军有严格的枪支管制条例,严禁私自携带枪支出入酒吧等公共场所,所以这名士兵一定是带了军刀去的。 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天,警方在案发现场附近发现了该士兵的一只鞋和一个沾满血迹的军装袖扣。
经过辨认,这只鞋子和这个袖扣属于同一套制服,而韩军当时只有美步兵第三师的一个团配备了类似样的军装。 当警察赶到该师团的驻地时,发现一名下士正在宿舍里睡觉。他的床上有被砍断的电线,旁边插着一把带血的刀。经讯问,下士承认自己是杀人犯,他的供词终于破了此案。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韩国当时还没有成立刑事鉴定机构,负责鉴定的警察只能根据国外的案例来认定犯罪的事实,因此他们一度将此案定性为“国外犯罪”,并准备以相关法规处理该案。
最后,在韩国法院的审判中,由于缺乏相应的证据,检察官不得不撤销了对这名士兵的指控。 1971年1月13日至14日晚间 大邱又发生了一宗离奇命案。这次是两位美国军人自杀身亡。 他们在自己的房间饮用了事先准备的毒药后,双双毙命。
警察在现场找到了两个盛放着黑色液体的玻璃杯,里面分别浸泡着两颗安眠药丸,此外还有吃剩的罐头及三包未启封的香烟。 经化验,毒药是一种从罂粟提炼出来的麻醉性毒品。
经查明,二人大概在半个月前就预谋好要毒杀自己,因为他们留下的安眠药数量足够两人使用。奇怪的是,二人当天并没有服用这些安眠药,而是选择在当晚睡前将药丸泡进了酒杯当中。 次日清晨,二人熟睡不醒,警察破门而入才发现真相。 案件调查过程中,两名罪犯的住所成为重点勘查的地方。 在屋内的一个纸盒子内,警察发现了四本日记,其中两本记载了详细的贩毒过程: “今天,我贩卖了六包毒品给某君,他给了我五万韩元(约合现在的16美元)……两天后,我把剩下的五包毒品交给那位先生……” 二人的住处另有两个大箱子未被开封,里面各有一件女性的内衣和外衣,还有一些化妆用品。其中一个箱子里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 “亲爱的,请原谅我! 我不想让任何人占有我的身体,即使是你们。 爱你的莉莉。 ”
原来,这两个美军士兵都是同性恋者,他们分别化名“约翰·威尔逊”和“詹姆斯·帕特森”,并用假的出生日期登记入伍。 而“莉莉”正是他们的情人。 1981年10月19日上午9点45分 大邱市某大学女学生们上学的路上发生劫持。一个身着校服的女生在校园里散步时,突然被一个身着便服的男子叫住,询问她的学校以及所在系别等信息。
当这个女生告诉该男子她是该校三年级学生后,男子声称自己也是这所学校的学生,并邀请她一起去吃饭。 随后,双方来到一所庙宇旁,刚一踏入大门,男生立即将大门关闭,并把女生紧紧地箍在了自己怀中。
直到此时,女孩才惊觉眼前这个其貌不扬的男生就是大名鼎鼎的“色狼”张紫严。 张是一名强奸惯犯,此前曾因为强奸罪入狱七年,出狱不久就又重操旧业。 据他后来交代,那天的作案工具是他新买的剃须刀,由于刀口不够锋利,所以他割破了女生的手指,却没有成功实施猥亵。 最后,他因为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