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什么时候论刑?
“刑”是传统中国哲学的重要概念之一,其核心含义是指阴阳二气或五行之间相互对抗、排斥、制约所形成的某种动态平衡关系。《尚书·洪范》云 五行之官,金曰义,木曰礼,水曰智,火曰信,土曰仁。五行之道,可分可合,相合为生,相克的为病。 因此中医理论中,五脏病变与情志变化密切相关。而五行相生的原理也指导着中医用药原则:补母泻子。如肝木太过,则脾病,所以治疗肝病要疏肝健脾;心火太过,则肾有水火之心烦,故治疗心疾当清心降火。
现代科学证明,人的情绪与体内荷尔蒙分泌相关联。比如人在高兴时,肾上腺会分泌出一种叫做“儿茶酚胺”的物质,这种物质在人体内起着调节血压和心跳的作用。而在人悲痛时,脑和甲状腺也会分泌出抑制性的化学物质。 所以中医学的五行学说,至今仍然影响着现代医学。例如,根据病情的寒热虚实,合理选用清热药、补益药以及攻毒药,这正是现代中药药理学的研究内容之一。 至于所谓“刑克”之说,其实源于西方占星术传入我国后,对人们心理造成的暗示作用。认为一个人的出生时间(八字)决定了一生吉凶祸福,而这恰恰违背了中医学治病求本的思想。
当然,中医古籍中有关五行相生的论述也值得商榷——水生木,难道水多了就能生木吗?显然不是这个道理。因为水多成患,泛滥成灾,又哪里来的生呢?我认为这里的“生”应该解释为“滋长”之意更妥。所以“水生木”是指水滋润着树木的生长。如果水少了,那只能枯死;水太多了,又无节制的滋养,反而使树木营养过剩,积湿生痰,易患糖尿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