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的五行属什么?
《说文》:“佩,大带佩也”;段玉裁注曰:“古者朝服以帛束腰谓之绶,以组系于带端而下垂者谓之佩,组之左右结而别下出者谓之分。汉时犹有此言…自《礼器》‘君佩白玉’以下至《儒行》篇皆言儒者之佩必正钮璜玉琚瑀冲牙衡玦素组大带、小带、蔽膝、履舄、舄加冕乃及佩剑、搢笏之法,可谓备矣。然则佩之为物古人重之如此!” 佩在秦汉时是系於腰间的饰物或工具,通常为丝织品制成,形制多为长方环。
《仪礼·士冠礼》:“设席于阼阶上,少东方,伯若子执圭瓒酌鬯酒,既加爵于笄,遂灌宾。祝奉受爵,升,立命之。降,奠爵于篚。赞者取爵于篚,奠於荐西,遂执俎。赞者取爵进宾,宾洗奠爵,奠爵不兴,受爵,坐祭,立饮,卒爵,奠之。赞者受爵立,奠於荐西。”
郑玄注云:“授爵於坫,尊加於坫,故称加。匕所以载爵者也。”可知古代的爵一般是放在盒内或用匕匙承著,故又称为匕(亦即勺)。 《礼记·玉藻》:“笏,天子以球玉,诸侯以象,大夫以乌,士以犀。”郑玄注云:“今上公所执玉笄,诸侯所执象牙珪,大夫所执黑鸠骨圭,士所执犊角圭也。”由以上记载可见,不同身份的人所用笏的材料也不同。如《周礼·典瑞》“玉版六寸”贾公彦疏引《尚书传》云:“笏本长二尺有广五寸,后渐短窄,魏时唯三寸而已。……笏以记事,君子必有常执之物,若游乡与射则属焉。”
到了唐初仍然沿用古代制度,用笏记事。《旧唐书·高祖纪》:武德七年五月诏:“今後凡大臣入殿见帝,皆无得执笏,但著弁冕陈事可也。其馀臣庶通谒见皇帝并执笏。”从此规定,唐朝以后各代都不再使用笏了。 在佩玉的问题上,其实还有一个关于“和氏璧”的故事。和氏璧是春秋时代楚国人卞和在荆山得到的一块玉璞(即尚未雕琢成器的玉石),献给楚厉王。厉王派遣工匠鉴定,结果说是石头不是玉。卞和为此被砍去了双脚。之后楚武王继位,卞和又将玉璞献给武王。这次终于得到一块宝玉,于是就被命名为“和氏璧”。据《韩非子》所载,后来赵王遣使将“和氏璧”送予秦昭襄王,以求求秦国帮助抵御赵国边境的强敌——燕国。 然而,秦昭襄王却将“和氏璧”给了擅长刻玉的大匠,命他在上面刻“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字。此后这块宝玉便成为皇权的象征。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便将“和氏璧”改名为“玺”,以示自己是上天所任命的,自己拥有的权力也是上天所授予的。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佩玉就是佩印。 至于佩玉的作用,我想当是类似于现代的装饰品吧,因为玉质地坚硬,色泽温纯,容易为人接受。同时佩戴上一些形状各异的小件玉器在身上可以让人体保持健康状态。此外还可以作为一种信物的存在。比如情侣之间互赠定情信物和夫妻之间互赠信物等都可以起到一种约束双方、增进感情的良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