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良在美国靠什么活?
张学良在美国时期,1988年到1993年,每年的收入都在40万美元上下。他的主要收入来源有这么几个方面。第1个方面是房产方面的租金收入。张学良在美国除了有一儿一女,还有个侄子,侄子张闾鹏是张学良弟弟张学森的儿子,张学良解放后一直定居台湾期间,他一直在台湾陪伴着他,1981年张学良去了美国之后,他还是一直跟着张学良。张闾鹏的妻子何玉华是台北人,1965年出生。张学良在台湾期间曾经购买了三处房产,一处位于台北士林区福林路自用,1978年他们又购买了一处房产用于出租,到了1981年张学良移民美国之后,他们又再购置了一处房子自用,前面两处都用于给张闾鹏夫妇居住,张学良在台湾期间就通过这些房租收入来解决开支问题。
第2个方面是张学良的夫人于凤至的遗孀抚恤金。这个待遇是从张夫人于凤至1984年病逝之后开始执行的,当时台湾方面是发放每年新台币80万元作为此笔抚恤金,具体支付方式由张闾鹏张闾蓉夫妇代领,之后按月或按季给张学良寄去3000美元。当然,随着这些年通货膨胀的影响,后来这抚恤金是不断上涨的。
第3个方面就是张学良的退休工资,这个待遇是从张学良自己1991年正式退役之后开始执行的,当时的标准是新台币87.4万元。具体支付方式是按月支付给张闾鹏张闾蓉夫妇,再由他们代领后按月支付3000美元给张学良。当然,这项待遇跟前一项待遇一样,也是不断上调的,到张学良晚年去世前的2001年,这两项合在一起每年已经由167.4万元上涨到1779.9万元。折合美元大概就是相当于每年40万美元。
第4个方面就是张学良儿子张闾瑛和女儿张闾蘅的赡养费,他们二人各有出资25万美元,再加上赵四小姐晚年留下的10余万美元,一起都存放在花旗银行,设立了一个专门的信托账户,由大名鼎鼎的美林公司专门在海外为张学良打理投资,每年可以拿到大约10%的回报率,大概也就是每年收入3万多美元。
第5个方面来源就是还有一些老朋友在大陆经商获得了巨额收入,他们有时候会赞助一下张学良。比如说香港中华煤气集团的董事局主席李兆基就曾经一次性汇款35万美元给张学良。还有辽宁的慈善人士阎志清也是多次资助张学良,1992年他一次性就汇款了10万美元。
总的来说,张学良在美国期间,收入非常可观,按照40万美元的年收入计算,相当于我们今天100多万的购买力了,而且他花的心思其实不需要太多,他的孩子和侄子都是在给他负责这些钱的投资理财和日常生活安排,所以他本人是没有任何的理财之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