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的地狱什么?
地狱,是指对罪犯或违法者实行的刑罚制度。它具有国家的强制性、惩罚性及教育性的功能。 虽然各国法律中都有关于惩治犯罪的条款,但大多数国家都只是规定了刑罚,而韩国除刑事法律外,《国民福利法》中也设专节规定了对犯罪者的处罚——即“社会惩罚”(也称“劳动教养”)。可以说韩国是我国大陆地区以外唯一一个在基本法中明确规定了“社会惩罚”制度的国度。
根据该法的规定,适用对象是“因违反法律和法令构成犯罪而被免除刑罚或者宣告缓刑的人”,亦称“免刑人”。 “社 区 教 养”(劳动教养),是一种以剥夺犯人人身自由为主要内容的非监禁刑罚。其内容包括:强制劳动、集中食宿、社会学习和职业培训等。 “社区教养”不是“劳改”!不是“劳改”!不是“劳 改”!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依据相关法律,实施社区矫正的对象包括四类,分别是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以及暂予监外执行的犯人。其中,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是由公安机关直接执行;被宣告缓刑、减刑、暂予监外执行的犯人由监狱所在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监,并在监狱中执行相应的矫正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