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多少贫民?
在美国,穷人一般分布在乡间,城市中的“穷人区”,只是暂时的聚居点,那里人口不断流动,富人会“用脚投票”离开“穷人区”,并带动该区人口结构快速变迁。真正根深蒂固的贫穷地区是乡间。
美国政府规定,年收入低于 8.9千美元个人或年收入低于 17.8 千美元的两人家庭为“贫民”。按 1966 年人口普查,全国有 3948 万贫民,占全国人口总数的 22%.不过,在 1900 年前后,这个数字超过人口总数的 80%.也就是说,虽然贫富差未变,但贫富的标准却提高了。
1980 年,美国的贫民总数下降到三千万以下。从 1955 年到 1970 年短短十五年中,农村贫民人数从一千万下降到二百七十四万,下降 70%.这在其他国家是少见的。
一个穷人要摆脱贫困,必须从他所居住的区域脱离开来,到一个有着向上流动机会的地方去。在美国,由于乡下人不断涌入城市,使城市的劳动生产率保持一个高数字,而高数字又使工人获得高工资,这样就造成乡下人不断涌入城市。这实际上也是一个穷人不断被“消化”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