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和美国没有引渡条约?
美国虽然和100多个国家都有引渡条约,但其一向不愿意在引渡问题上妥协,因此大多数国家和美国的引渡条约只具有象征性意义,中国与美国之间没有引渡条约。但是,中国政府在追逃、追赃问题上从未放弃过努力。
美国一向不愿意在引渡问题上妥协
由于美国的犯罪率在一些发达国家中名列前茅,因此美国政府需要通过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缔结引渡条约的方式来防止本国有组织犯罪集团以及严重犯罪分子逃往国外以躲避侦查和审判。美国政府从20世纪70年代末就开始积极地推行缔结引渡条约的战略,它不仅对一些英联邦国家、欧洲国家和拉美国家推行缔约战略,也对中国政府、香港地区政府和台湾地区政府着手进行引渡条约的谈判。从美国1978年提出引渡草案到2003年11月为止,美国已经和包括中国台湾省在内的104个国家和地区成功缔结了106个引渡条约。
但不可否认的是,美国引渡法治的发达与其实践中的狭隘性并存。一方面,美国为了从国外引渡本国所追诉的犯罪分子而积极缔结引渡条约,在具体谈判引渡条约时尽量考虑美国方面引渡请求被他国接受的现实可能性,以及让对方国所提出的引渡请求在美国被驳回的现实可能性,并要求在条约中规定一些具体保障条款,包括要求将逃犯遣送回美国受审、禁止将逃犯引渡给第三国、禁止逃犯在美国受审结束后被遣送回第三国、向美国申请重新引渡等;另一方面,美国在引渡实践中并不积极执行引渡承诺,对外国政府的引渡请求往往以政治犯、死刑等理由拒绝接受,拒绝接受比例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