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明星未婚堕胎?
这属于个人隐私,他人没有权利干涉,但作为一名妇产科医生,我表示非常愤怒! 我曾在医院实习期间接待过来自北京的某著名女艺人,当时她刚刚做完手术,一个人躲在病房里默默流泪……后来我才知道她的故事—— 她在国外留学的时候怀孕了,不敢告诉父母,也不敢告诉男友(现在已经是老公了),因为两国法律有差异,如果打胎可能会坐牢的。于是她就回了国,想着在国内打个胎算了。
刚到妇产科的时候,她一脸愁容,我问她是不是因为医疗纠纷(很多患者对医疗行业不满又无从宣泄,往往把怒气发泄到医院和医生身上),她说不是,然后便向我诉说了她的故事。我当时听完以后很震惊,一个年纪轻轻的女艺人居然在美国留学的时候就经历了人生的大悲大喜——“先是在医院被告知胎儿已经死亡,需要立即做手术取出死胎;随后在手术室又发现胎儿的心脏仍在跳动,但已经出现胎心停止的现象,如果不立刻分娩,很可能出现生命危险……” 后来她顺利生下宝宝,也收获了美满的婚姻。
未婚明星堕胎的传言数不胜数,最早从歌星、影星,传到了如今的超女、快男,从港台传至大陆。这几乎已经成为演艺圈的“潜规则”,被众多吃瓜群众视为见怪不怪之事。甚至于传出某某明星大肚便便即将生产,又有某某女明星拍完戏便急匆匆地休产假了。总之,各种消息层出不穷,甚至有的明星亲自辟谣了还是没有平息舆论。“某某明星未婚生子”或“某某明星疑似怀孕”也是娱乐版面的常青热门话题。可见,明星未婚先孕,甚至堕胎,已经成了众多吃瓜群众心中的一个牢固的观念甚至偏见。
人们对未婚女性堕胎有着深深的偏见,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的影响的结果。古代人们“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三纲五常的传统伦理道德的思想深入人心,导致人们把女性生育后代,完成传宗接代当作女性的一个天经地义的义务。而且古代“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念也使得人们普遍把女性作为三寸金莲、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家庭小女人。这双重的约束使得未婚女性发生性关系以及未婚先孕、堕胎成为大逆不道的恶性事件。随着时代的进步,这些说法已经在大众眼里不攻自破,但是人们的思想依然受到这些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的影响,把女性未婚先孕和堕胎当作道德败坏,水性杨柳的作风不正的产物,并且把所有的矛头都指向女性,指责女性,而忽视男性的责任,这是对女性的不公平。况且,这些现象在当今社会是相当普遍的,把它们作为负面事物,作为大惊小怪的新闻,是不可取的。同样地,把各种类似的“瓜”扣在明星头上,也是不合适的。明星也应当和我们一样是普通人,在法律和道德上享有各种自由,包括生育自由。把我们生活中“不可想象”的现实直接套在了明星身上,并把其当作茶余饭后的消遣,是双重标准的体现。明星也有追求爱情的权利和自由,追求到美好爱情的他们或她也是正常地进行性生活的。把他们或她当成超人、性冷淡、没有爱情的机器,是不现实的。何况,即使真的发生了未婚先孕、堕胎的现象,也不是什么骇人听闻的事情,而是正常的合法的自由权利的。对于普通人,我们可以讨论、分析、批评,但是对于同我们一样享有自由的明星,我们更应当尊重,而不应是捕风捉影地猜忌,无休止地攻击。
虽然如此,我们依然希望各位明星能够事业爱情双丰收,希望这些“小道消息”不会变成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