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假2016多少天?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五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可享受下列假 息: (一)婚前检查假:3天;(二)婚假:10天;
(三)晚婚假:增加7天; 四)再婚夫妻的婚假:3天。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 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