秃鹰在香港违法吗?
1、《香港刑法》第265条第1款及第379条规定: 「用故意且重大方式侵害他人身体致其死亡者,处无期徒刑或监禁7年以上;以其他方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者,处无期徒刑或监禁14年。」
经律政司提出,港府法务顾问委员会建议,立法会以少数意见通过修订法律,将上述条款中的「重大」改为「严重」,使罪行由谋杀降为故意伤害罪,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
2、根据该法第5条,香港法官有权决定在本条中规定的罪行可判处死刑,也可判以无期徒刑。但根据该法第6条的规定,只有谋杀案可判死刑(即立即执行)。一般故意伤害罪只须判罚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