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浩算明星吗?
张浩虽然因为一首《丑八怪》在网络迅速走红,并成为全国知名歌手,有一定的知名度,具备一定的市场价值,但张浩在被拘留期间以及被解除劳动教养后并没有被相关文化、演艺、体育等专业机构聘用,参加其所属专业的有关活动和其他社会活动,而仅仅是依靠一些商演、商拍等简单活动获取报酬,并非以自身的知名度参加一些具有较大正向影响力和品牌效益的演出活动,尚不能认定其已享有从事文艺、艺术、体育及有关活动的劳动权利并得到社会的公认。综上,张浩尚不能认定为公众人物、演艺明星,一审、二审判决认定张浩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明星”不当,本院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