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香港是普选还是?
普选? 特首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和直接选举没啥区别;立法会、政府各局总裁(相当于部长)和部分法院院长由普选产生,参政议政。 当然,这些职位都有限制条件(包括国籍、年龄、性别、政治取向等限制),但已经算是很贴近“普选”了…
至于香港民众关心的司法独立,这个其实很难用简单的一个词来界定,因为“独立”本身也是个相对的概念。但是,香港的司法体系确实比内地更接近“独立”,起码在程序正义上如此,比如终审法院可以拒绝批复政府对某些案件的上诉从而确保司法的最终权威,律师可以在法庭上任意质问证人(哪怕证人是法官的家人)……
当然,法律人也会看到不足之处,比如律政司司长有权指定合资格的大律师或律师担任律政署副首席检察官,虽经上诉法庭复核,但权力仍在司法机构以外的人手中。再比如,虽然政府不能随意干预法官的判决,但法官也不得无视政府的立场,如在涉及国家安全的问题上。 但是,从整体看,香港的司法体系已经是亚洲甚至世界范围内比较接近西方式的司法独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