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的几个部门?
目前,香港警察共有5个警署,分别管理不同的业务。 警务处的总警司以上级别干部由公务员聘任,一般警官由警察招募。驻港部队也派出士兵协助警方工作。 一、刑事及保安警队 负责侦查、起诉和审判刑事案件;管理监狱和劳改场所;调查可疑的刑事活动和危险人物;保护重要人员和会场安全;处理各种紧急和突发事件等。
二、交通部 管理道路交通,打击交通违法行为;管理机场、码头和铁路站场等运输枢纽的安全;以及指导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开展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等。
三、行动及指挥部 负责策划和组织警察各项任务,包括反犯罪、应急反应、反恐、边境控制和人道主义行动等;制定政策和程序,协调各警察部门的活动;为特别任务编制人员和设备供应方案并监督执行等。
四、管制部 管理边境检查,制止非法移民和走私活动;在机场和其他入境口岸检查旅客和货物,确保没有危险的物品和罪犯进入香港;与内地公安部门合作,防范、控制和根除偷渡和“三非”问题(非正常出入境)等。
五、人员及服务部 负责内部管理和对外联络安排;培训新警员和新入职警官;提供专业培训;负责装备、车辆、通信和其他技术保障;制订政策,管理经费预算和筹措资金,监督各项开支;计划未来人员需求,审核人事调动并提出任免建议,办理调迁和录用人员的手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