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亲胸犯法吗?
在2011年之前,韩国的刑法中并没有规定“猥亵罪”。也就是说当时对猥亵行为的处罚是根据侮辱罪来处理的,一般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鉴于强奸罪的量刑要比羞辱罪重得多(强奸罪3年以上无期徒刑),因而对于所谓的“性骚扰”行为实际上处于“无刑”的状态(即虽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但是不构成犯罪)。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11年1月8日,以《性侵害防止法》施行为标志,韩国正式建立了关于“猥亵罪”的法律体系。根据该法的定义,所谓 的“猥亵罪”包括“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猥亵罪”以及“侮辱未成人淫秽物罪”四种。其中前两个罪名是针对性侵犯行为的,后面两个是有关淫秽物的法律规制。而“强制猥亵罪”和“猥亵儿童罪”的最高刑期都为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