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平的错案结局如何?

邰皓邰皓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去年7月,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检察院对“神农架林区林木采伐许可证被冒用案”做出不起诉决定。然而,时至今日,被滥伐的林木依然原地“躺”着。

2012年6月、2015年6月,被告人殷某、李某某分别利用伪造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在神农架林区阳日乡梅坪村“长岭子”、“马牧垭”处滥伐林木。2017年7月,神农架林区检察院以被告人殷某、李某某犯滥伐林木罪,向林区法院提起公诉。然而,林区法院审理后,未采纳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

检察院提起抗诉后,2019年6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神农架林区法院审理。林区人民法院再次以证据不足,未能证实两被告人有滥伐林木的主观故意为由,判决驳回公诉、指控。

随后,神农架林区检察院提请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抗诉。省检察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均错误,应以滥伐林木罪追究殷某、李某某的刑事责任。今年7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作出抗诉书,以被告人殷某、李某某滥伐林木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两被告人刑事责任为由,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然而,就在一案未了之时,2016年10月,李某某又以同一事实向神农架林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湖北省神农架林业局赔付因林权证被非法没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577182.8元。据悉,该诉讼请求已被林区人民法院一审、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予以支持。而林木所有人在2017年5月24日才在领取赔偿款时得知自己林木被采伐的事实。2019年8月,湖北省高院裁定,指令神农架林区法院对李某某诉神农架林业局林木损失赔偿案立案受理。

然而,林木被滥伐一案尚未判决,李某某与神农架林业局就林木损失赔偿一案已先期向法院起诉,并要求予以司法确认。期间,神农架林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后,于2019年4月26日对殷某、李某某滥伐林木一案立案审查。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