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朝代在北京建都?
先谢各位大神! 问题比较简单,答案却可能比较长……我尽量把我知道的说一下: 北京这个地名出现的年代相当早。周代《尚书·周书·大诰》中有“唐公肇造,自兹京师”的话;曹魏时期北京的名称是平州(之前叫幽州),而平州的治所就在今天北京城的西南方向;隋唐时期的幽州、范阳、涿郡等都属于平州或幽州的管辖范围,而今天的北京城区是在辽金时期定下来的城池的旧址上建的,所以隋唐时的京城北边也就是现在的通州区和大兴区一带;金灭辽后迁中都于燕京,也就是今天的北京市,并且重新修筑了城墙(今天北京的城墙基本就是金元时期的,只是局部修缮过);元朝时称北京为“大都”;明朝初年曾考虑在北平附近建都,因为朱棣认为金陵(南京)不是个“象样”的首都,于是营建北京紫禁城,并成为明成祖的“应天之地”和“龙潜之所”,而明王朝也从此以北京为京师;不过明朝初年京师之北仍然有人居住,因此北京在北方的地理定位并没有改变,明朝人仍然将今天的北京及其以北地区称为“京北”。
清军入关后定都北京,顺治皇帝在沈阳即位后在盛京设立奉天府,作为留都,以与京师北京相区别。雍正帝时因满语中“盛京”的读音和汉语的“兴盛”相近,为了避讳才将“盛京”改为“盛畿”,意为 “京城及附近地区”,同时,由于“畿”字带有“国”字旁,有封建社会“天子脚下”的意思,不合满洲人“满汉平等”的政治理念,故又改作“盛纪”,再简化为“顺义”。今天的“北京”二字在古代其实就是指今通州和大兴这一带。不过,“北京”作为政区名称则始于民国二年(1913年),当时废除了府、道、厅、县四级制,实行省、县两级制,原直隶省的省会北京改为京兆地方,作为特殊的行政区域存在。1928年北伐战争之后,国民政府定都南京,为了表示其北上的政治用意,将“京兆”改名北平,作为特别市,并将原属直隶州的通州并入。抗日战争爆发后,日本占领北平,将“北平”中的“平”字删去,改名为北京,作为伪满洲国的附属领地,这时的北京其实就已经包括今天整个北京的城市地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