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寻亲应当怎么找?
香港政府设有「失联家长服务」,若父母一方或双方为香港居民并失踪超过 365 日,任何满 18 岁且未婚的失踪者父母均可申请协助寻找失踪的伴侣。申请人须先向司法机构申办缺席审理的民事案件以确认配偶的失散情况;申请被批准后,该部门会进行广泛的社会、大众及传媒宣传,让当事人尽快团聚,并协助处理夫妻离婚、财产等问题。 (来源:香港特区政府公民与户籍事务署网站)
网址:http://www.info.gov.hk/cpa/en_usa/429a04b7-4b4f-4d6e-be6b-baad198c0d81.pdf 有关查询,可致电该部门热线852 3929 1888(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 8:30时至下午 6时)
不过,这个失联家长服务的申请条件相当严格,除了要求失踪者的配偶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外,还要求申请者本人是香港居民且在海外无缘由无法返回香港等情况。在港出生并在香港居留的内地居民所生的孩子,如果父母其中一方或者双方是香港永久居民,而子女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也可以申请这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