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酒驾为什么?
1、韩国的酒驾法律,是全世界最严厉的之一(另外一些文章里提到过); 2、但是,这个严厉的程度并没有影响韩国家庭购买汽车的欲望(2016年,韩国每100个家庭拥有汽车的数量,是97.5); 3、同样没有影响韩国人考驾照的热情(每年报考驾照的人数超过40万);
4、同样没有影响韩国汽车产量在GDP中的占比(目前全球汽车制造业的排名是这样的,日本第一,德国第二,中国第三,韩国第四,美国第五)!
5、那么问题就来了——如果连喝酒开车都算犯罪的话…… 首先,酒量好到可以喝醉的人应该是不存在的吧,既然不可能有人千杯不醉,那就意味着每次喝酒开车的行为都是违法的——而法律又规定,任何犯罪行为都可以处以罚金或监禁刑罚,这样,只要罚款加坐牢,总有一个惩罚会让所有人望而却步。
当然,这种一棍子打死的做法确实有些粗暴,但想想也是,要是不把酒精浓度与驾驶能力挂上钩,那以后遇到醉酒的司机岂不是都要法外开恩了?! 所以,从立法的原意来看,这种“一棍子打死”的做法其实很合理。
不过,虽然立法的原则是这样的:当饮酒驾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驾车的,无论次数还是酒量如何,均构成从重处罚情节。然而现实生活中,却往往有“一次酒后,若干次隔夜醉”的情况存在,对于这种多次重复犯同种罪行的情形,我国刑法理论上一般归为连续犯或者继续犯,即,同一犯罪分子出于同一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并且继续至刑期届满未终止的犯罪形态。 根据我国《刑法》第87条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对于连续犯,只要有两次以上违法行为的,就应以重罪处罚,所以,这些“隔夜醉”的家伙们面临的将是6个月以下拘役。至于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处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