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需要缴纳社保吗?
谢邀,简单说下。 首先要区分两个概念,一个是社会保险,另一个是工伤保险。这里涉及到一个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我们国家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明确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这5个险种。其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由单位和员工共同承担保费,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则有单位全部缴纳。
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除了社会保险外,国家还建立了建筑业工伤保险制度,对建筑行业的工人实行职业伤害保障,由财政出资,由用人单位申报,一次性赔付。这项保险的建立主要是应对建筑行业高伤亡率的问题(每年大约6000人被确诊为职业病患者,2800人失去生命)。当然,在工地上搬砖也能享受到工伤待遇! 所以,不管是明星还是普通职员,只要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依法为其申办社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可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明星也需要缴纳社保,一般分为如下两种:
1、雇佣合同:演员与劳务公司建立雇佣关系,演员成为该劳务公司的员工,那么该演员的社保由公司购买,工资里包含有社保部分,属于非个人原因离职或者是被辞退等,可享受失业金福利待遇。
2、经纪合同,属于管理的经纪合约,签订合同双方无雇佣关系,经纪公司仅仅只是在有商演或者拍戏等活动时,通知演员并负责具体安排等工作。由个人自己购买社保,个人承担全部的社保费用,属于个人原因离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才能在户籍地申请社保,享受失业金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