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为什么这么赚钱?
因为明星具有公共属性,他们的一举一动都会成为大众讨论的话题,而且他们的消费也会对普通人群产生一种暗示和引导作用,所以品牌选择与明星合作除了获得广告效应之外,还能够以较低的推广成本实现对潜在消费者的教育过程。而一旦消费者养成某种习惯之后,明星所代表的这种生活习惯也就变成了所谓的“人设”,这些“人设”最终会转化为商业价值,而明星也就可以轻松赚取巨额报酬了。 当然,对于普通大众来说,我们可能更加愿意看到那些自己喜爱的明星收获大量财富,毕竟这是和他们息息相关的,但是这种“人设”带来的商业价值如果过度膨胀的话,也可能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现在信息的传播速度和渠道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过去那种能够被媒体操控的所谓“人设”正在逐渐瓦解,无论是多么小的丑闻都有可能被无限放大,从而对明星的个人形象和工作造成巨大的打击。
现在的明星想要维持着自己的高收入状态,就需要在公众面前尽可能保持好自己的形象,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毕竟任何一个细节都有可能会被无限放大,成为网友们口诛笔伐的对象。
收入高是大家对明星行业的基本认识,其实很多的人才的收入也是很高的,例如科学家、教授、医生、律师等等。人们能够理解知识和技能的溢价,但不容易理解明星收入的来源。因为通常情况下明星并没有大家公认和广泛知晓的超过常人太多的特殊技能。
很多明星的收入来自于片酬。这些片酬,通常并不是以明星的知名度、人气为考虑基础。而是作为明星这一要素在影视创作中重要性的集中反映,片酬是一种激励机制,用于约束明星与剧组之间的契约关系,是明星这一要素的收益权。因此,在一个相对完善的影视产业市场中,明星片酬实质上是影视创作过程中的生产成本。
而明星的其他收入来源,比如广告,商品代言,音乐专辑,巡回演出,图书销售、影视发行、商业活动参与、节目主持、粉丝经济、周边出售等等,这些收入则是建立在明星个人或者其IP的知名度与人气基础上,在影视产业生产之外的溢价。这也是明星区别与导演、编剧等影视创作重要要素的变现路径的特别之处。
在影视创作生产过程中,与明星这一要素的收益权相对应的是明星这一要素的定价权。我们把明星的定价权称之为明星经纪权,把明星经纪权的持有者称之为明星经纪人。我们可以说,没有一个独立成熟的经纪制度,就没有独立成熟的明星制度,也就没有能够和欧美日韩比肩甚至抗衡的,现代影视制作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