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明星谁是婊子?
“婊子”这词儿实在太脏了,跟“流氓”、“畜生”似的。 这么骂人家姑娘是不是太不道德了! 但我还是忍不住想骂这些婊子们。 不是婊子们不够格,实在是太多。 我随便想想都有很多叫得出名字的,你们自己再补充吧。 比如刚去世的梅艳芳。 比如歌影双馨的张也。 再比如…… 总之太多了,我不一一列举了。 为什么单列梅艳芳呢,因为我是她的粉丝啊。嘿嘿嘿。不过话说回来,她真的是一个好姑娘,对艺术认真到刻苛的地步,对自己苛刻到极致。
2003年春晚前,她因为癌症刚刚做完手术,医生说她不能再唱歌了,但是为了那个春节晚会,她不顾医生和家人的反对硬是唱完了那首《夕阳之歌》 2003年11月,她又做了第二次化疗。那天恰好是她生日,她在香港红勘体育馆开了个演唱会,唱到一半时,她让音乐停下,对她爱的人和关心她的人说声谢谢后,就倒在了舞台上。 后来她接受采访时说,做化疗就像剃头发一样,剃光了心里很害怕,但必须面对,不能逃避。 梅艳芳这一生都在拼命工作、拼命表演,她把自己最好的年华都奉献给了舞台。在她人生最后一场演出中,她穿了一件红色的戏服,因为她觉得红色吉利,而那场演出她也把这身衣服反复换了两次。 其实她的一生何尝不是一种延续,从歌舞团到酒吧卖唱再到后来走红,仿佛她的生命就是为歌唱和表演而打造的,即使生病她也在坚持创作新歌曲。
1994年,她在央视春晚上演唱那首《富贵吉祥》的时候,已经病入膏肓了,那时她肝衰竭,胃出血,可她一看到台下妈妈和女儿笑得那么开心,就觉得一切付出都值得。
可惜这个善良的好姑娘,一生没有找到 her man. 祝梅艳芳女士一路走好。
刘晓庆算不上妓女和荡妇,却是个十足的“婊子”。婊子的实质是“为资本主义摇旗呐喊”,把个人的私利凌驾于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之上。她不仅在美国的反华刊物《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上发表反华大作《最后的皇后》,而且在1990年日本长崎原子弹爆炸45周年纪念大会上,当着中国死难同胞的亡灵和几千名日本和平人士,为美军投放原子弹叫好,称人类由此迈入了新时代。
更让中国人恼火的是,这位号称“中国第一名模”的“影后”,公然在大洋彼岸的美国把自己说成是什么“流亡海外的知识分子”,要求西方政府“保护”起来。
刘晓庆的“名”与“利”使她飘飘然,她竟把西方“人人生而平等”的人道主义演义成了自己可以和美国总统、“第一夫人”一样平起平坐。
刘晓庆的这种做法和她的反华言论在海内外炎黄子孙中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她已不仅仅是个人品质败坏,而是践踏了民族自尊和国家主权,损害了中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在1991年北京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上,有十多位代表要求北京市委和市文化局对刘晓庆的所作所为给予严肃处理,以“纯洁首都的文化市场”。大会秘书处将这些意见归纳整理,以第353号建议案的形式递交大会,并转给了北京市委和市文化局。
中共北京市委和市文化局对这份建议案非常重视。他们对刘晓庆在美国的言行展开了调研,并找刘晓庆本人做了大量的调查了解。
在对有关情况摸清之后,北京市委和北京市文化局认为:刘晓庆作为有一定影响的文化界人士,发表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有悖于我国基本国策的言论,是不对的,也是严重的。为此,应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北京市文化局和北京市委宣传部在得到北京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批示同意后,先后对刘晓庆及其所属的北京晓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
一、1992年4月20日,北京市文化局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央宣传部、文化部等国家六部委《关于制止利用文艺活动进行赌博和色情、淫秽活动的具体办法》的规定,以京文市字16号文件决定吊销北京晓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演出营业许可证》,没收北京晓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非法所得款五万元。
二、1992年5月13日,北京市委宣传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宣传部、中央统战部、文化部、中国文联联合发布的中宣(1986)10号文件精神,作出对刘晓庆的处理决定:“鉴于你在国内文化界有较大影响,且近年来所犯错误较严重,因此,经市委宣传部研究决定,建议所在单位及党组织撤销刘晓庆北京市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理事及北京市文联委员职务,撤销其北京晓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北京市电视艺术家协会理事和北京电影家协会理事职务由其所在协会自行撤销;按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撤销其中国表演艺术家协会理事、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会员、中国电影家协会会员、北京电影制片厂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