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怎么从政?
在美国,任何普通民众、社会团体,只要拥有美国国籍便可以竞选各级政府机构的公职。而美国总统既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又是三军统帅,因此对于美国总统一职,除了必须具备拥有美国国籍的条件外,其他限制性条件也较多。宪法还规定,年满35周岁的任何“自然出生的”美国公民,经选举便可担任总统和副总统。对“自然出生的”公民一词,宪法没有明确解释,但一般解释是:凡是出生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是美国公民,或者本人在童年底取得美国国籍并在美国至少居住过14年的人,便属于“自然出生的”美国公民。此外,一个人曾经担任国会议员或州长的经历,对他当总统特别有利。但任何曾受叛国罪审判和定罪的人不得担任总统。由于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所以总统一职在行政权力上具有相当大的自主权(不受行政级限制),因此总统的竞争具有相当激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