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枪支为什么合法?
美国具有悠久的民兵传统。美国建国过程中,民兵对于常备军的卓越贡献使之在美国社会中享有崇高地位。美国人始终认为保持拥有和携带武器权是公民对抗政府的最后手段。在建国先驱者眼里,持有武器权是一切权利的基础。有持枪权,其他权利才谈得上。政府不能剥夺人们的武器,正如法院不能剥夺人们的陪审团一样。同时,保持持有和携带武器权是保持民兵实力的必要条件,只有保证民众多接触枪支,熟悉武器操作,才能使民兵保持足够的战斗力。
在美国的早期历史中,拥枪问题与“黑人”(在此指有色人种)问题始终都是两个重要的敏感问题。在早期,拥枪权只是赋予“白人”的权利,禁止黑人甚至非公民白人“携带致命武器”。这种状况延续到美国内战。南北战争结束后,南方白人为了维护种族制度,成立了三K党等恐怖组织。为了保护黑人的合法权利,1871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第三条将持有枪支合法化。在此以前,持有和携带武器被定义为“白人”天赋权利,保护白人权利的《宪法第二修正案》中对于“人民”一词的释义被理解为“白人”,保护白人持枪权。随着黑人权利保护运动的深入发展、《刑法修正案》的颁布,使得黑人拥枪合法化。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人民”一词的释义最终确定,即指全体民众,无种族和性别之分。《宪法第二修正案》真正成为所有人的保护伞,持枪权真正成为个人权利。在美国,持枪权是“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必然结果和有力保障,持枪合法成为美国社会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早期开始,美国宪法修正案赋予和确立个人的基本权利在很大程度上被看作个人自由的最后盾牌。如果政府在这些权利领域进行控制,就可能在其他领域为所欲为。同时,由于存在“罪犯不怕禁枪,只有守法公民缴了枪之后才会成为受侵犯者”的说法。因此政府对私人持枪进行限制的可能性微乎其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