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还有公租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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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的意见》(国发〔2015〕7号),首次明确把公租房纳入住房保障体系,提出“构建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元化需求、以政府提供基本保障为主满足大众化需求”的住房保障制度。 此后,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并创新租赁型保障房供应方式。其中,北京采取的是“建办并举”的方式,即在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市场的同时,有计划地建设少量的公共租赁住房(后改为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

随着2017年楼市调控不断升级和房价控制目标的完成,作为“限房价、竞地价”模式替代品的共有产权房成为各方关注焦点。2017年3月份,北京市制定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对共有产权房的定位、供应对象、户型比例、产权份额等进行了规定。随后,相关主管部门又公布了《关于做好共有产权住房租赁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共有产权房屋相关政策的通知》等文件,对共有产权房的管理机制、入市条件等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按照规划,到2020年底,北京将建成8万平方米以上的共有产权住房,解决约4万户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到2035年,建成共有产权住房160万套,占商品住房用地的比例达到48%左右。[1] 目前,北京共有产权房主要分布在通州、昌平、大兴等区域,具体项目有未来家园、幸福家园、悦谷首城、金盏乡东郊农场棚户区改造安置地块等。已申购的家庭,待项目竣工后按摇号顺序选房签约,入住时间为2020年下半年起陆续开始。

当然,在“房住不炒”的大背景下,作为稳楼市的重要武器,北京的共有产权房也不是谁都能买得到的。以通州区台湖镇为例,其申请共有产权房的条件为:申请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关系应为配偶或父母与子女;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满16周岁的未成年申请者应当明确委托一人为其代理人;申请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即不超过3.9万元/人;申请家庭的人均财产总额低于15万元。 另外,同一家庭的成年成员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房,且已有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方可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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