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字五行属什么的?
对联的“对”,有相对、对偶、映衬等含义。古人把两种事物相互对照叫“对”。从对偶的形式和意义看,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合乎一定的规则要求的对偶;另一类是不拘形式的对偶(也叫“散文对”)。 合乎一定规则的严格意义上的对偶就是“律对”或称“工对”,其特点是字数相等,词性相对,结构相同。
例如: “春风放胆来梳柳,夜雨满情入润花”(黄景仁《野步》),句中“放胆”“情入”是动词对动词、“梳柳”“润花”是动宾词组对动宾词组,对得十分工整。又如: “青山横北郭,白水绕东城”(李白《送友人》),句中“青”对“白”、“山”对“水”,都是实词对实词、名词对名词,十分工整。这就是严格的对仗了。这种对仗必须严格符合以下四种规律:
一是字数相等,二是词性相当;三是结构相类;四是节奏相配。 对仗在对联创作中有很重要的作用,它使上下联的和谐对称,从而形成一种对垒之势,使人感受到对立的统一及和谐的韵味。因此我们写对联时应当注意工对。当然也有不用工对的,这叫做散对。
比如杜甫写的诗句“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登高》),就没有按照通常的对偶方式,而采用的是散文句式,所以又叫平列式对偶。 古人在讲律诗的格律时说“对属”与“声病”,认为对属是对仗的问题,即词语的对偶、句式的一致等问题;所谓声病是指五言诗的所谓“病犯”六字:“双声、叠韵、阴阳、去上(今作‘入’)、入互用(今作‘通’)。” 在汉语语法的发展变化过程中,有些原来属于词类的范畴逐渐虚化成了助词成分,于是出现了一些具有语法意义的虚词的词群,其中包括方位词“东、西、南、北、前、后”;时间副词“昔、往、来、曾、始”等等,这些词在句子里可以充当补语或定语,但不能独立充当谓语。它们往往被误认为是同义词聚合。实际上,它们各自的特点还是存在的——只是不能单独做谓语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