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相生相克水克什么?
一、何为“相克”,何为“相刑” 1.所谓相克就是互相克制和制约的关系; “刑冲克害”中的“克”并不是我们传统意义上理解的克制;比如金克木这个概念是指金能克木但木也能克土土又能克水... 2.所谓相刑指的是互相损害的意思,也就是两种或两种以上五行发生冲突导致某一方受损;
二、关于三刑的说法比较复杂 三刑有三种不同的说法: 1.子卯相刑(无礼之刑):子水克卯木,卯木无力还击所以造成自身受损,这属于无礼之刑; 2.丑未戌相刑(恃势之刑):因为三刑的力量太大,所以只有当命局中存在丑未戌三会局或者三合局的时候才会发生;比如说戊辰大运的丁亥年,因辰戌冲导致戌中丁火受伤而引发丑未戌相刑;又如丙午月甲寅日丙寅时生人,原局存在三个午火会成火局,那么这个时候就会引发地支丑戌刑;此例中两个都是因刑而致灾的例子; 3.寅巳申相刑(无恩之刑): 一般发生在四柱中有两柱同时出现的情况下才能成立(即寅申巳三刑全);例如甲寅日元生在丙寅年的丁亥月,因为丙火通根于寅故此丙火可以生寅木,由于申金与寅木相冲所以申金就冲了寅木的禄位而导致寅巳申三刑成立;再一个例子是壬申日元生在乙巳年的己酉月,巳酉合金而伤壬水的旺地从而导致寅巳申三刑成立;其实这种情况并不多见,一般很少出现三刑全的情况,即使出现了也多半不会带来危害反而会有一些好处。 4.辰午酉亥自刑(自残之刑);
5.子午酉卯相刑(相害) 这里需要注意一点的是,八字论命中所说的相害与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害”意思是不太一样的。